比丘尼恆音 講於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晚 萬佛城大殿 A talk given by Bhikshuni Heng Yin on December 9 (Friday), 2011 at Buddha Hall of CTT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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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人、各位法師、各位佛友:阿彌陀佛!今天晚上輪到恒音跟大家結法緣。
我不止一次地聽說過:有的人來萬佛城,住了一段時間後,他們就會覺得這邊的人都比較保守,然後很快就會對別人做出一種評斷或意見。
我想,這可能是因為我們希望能夠遵守一個比較清淨、標準的戒律。另外,我們還有很多沒有寫出來(不成文)的規矩,還有一個非常緊湊的共修時間表……。我們也希望所有來聖城的人,都可以跟我們一起遵守這些規矩跟時間表。
有人來聖城的時候,他們或許是非常歡喜這個環境,或者是有時候他們有一點迷惑,或者有時候是完全不喜歡,這主要是看各人的背景。那如果他們不是亞洲人及佛教徒的話,可能就比較不容易融入進來。
當我剛來的時候,是才從大學裏出來,然後學佛也不到一年。當然,那個時候我已經讀過、聽到一點上人的法,是因為聽到上人的佛法,我覺得非常有道理,所以吸引我來到這邊。但是有一些其他的事情,就是一些小事情是新的,比如說:我們要換鞋子進入廁所,還有說到處都有鬼神在看著我們——這個讓我覺得很好玩,也很可怕,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。
但是,因為我讀了上人的法,我覺得這對我自己的生命很有重要性,所以我願意把其他的這些小事情、我不熟悉的事情放到一邊,然後慢慢地再來研究。特別是因為我很想要留在這一個上人創辦的修行的地方。過了這麼多年,這個地方就變成了我的家,然後成為了我的一部分,我已經吸收了很多做法。以前這些對我來說是很奇怪的做法,我現在已經都分不出來了。所以有時候對新來的人,我就沒有辦法體諒得那麼多。有時候我可能也是接受了這些東西,然而沒有真正地去消化,因此我可以再把它們解釋得很好。
所以我也注意到:我自己若太快地評斷一件事情或者是一個人,那會把事情搞得更糟。發現最好的方式就是緩慢一點,先不要判斷,先專注地去聽,然後再等一等,看事情怎麼樣在發展。因為我們都知道:我認為「我是誰」,還有「我的世界」,這些都是幻化的,而且是由我們識心的種子構造出來的。因為我還是凡夫,所以我認為我是怎麼樣,然後我的這個世界是怎麼樣——是一個共同的世界,所以我就認為如果我瞭解自己,那我也能瞭解別人。
但是,其實從佛教的角度來看我們,我們每個人都活在我們自己的世界裏,對於同一件事情,每個人都有著不同的看法;而且一切都是不肯定的,是一直在變化中的,然後有一層一層的虛幻。在此我舉一個非常淺的例子來說明,關於一些從學校學來的,或者是從父母、媒體所學來的一些假象。我想談一談我們剛過的兩個國家的節慶,就是哥倫布日跟感恩節。
先講哥倫布日,是在10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一慶祝的,那是在1934年,由羅斯福總統簽署了法律而成為我們國家的節日之一。
這是由一個天主教的服務機構所提出來的,因為在那時很多人排斥天主教的移民,所以他們想:是哥倫布這個天主教徒發現了美洲,這是值得讓天主教驕傲的事,所以不應該排斥和歧視他們。他是一個英雄,他在1492年發現了美洲——這些是我們在學校學到的。
但是,其實在14000年以前,美洲的原住民就已經存在了。所以,不可以說是哥倫布發現了美洲,因為美洲已經有人存在了。後來也有其他的研究說,有另外一個探險家,叫萊夫·埃里克森(Leiv Eiriksson),他大概是歐洲第一位到達北美的人,是在哥倫布之前500年到達的。
第二點,哥倫布其實不是一個英雄。他第一次到達美洲的一個小島的時候,是在巴哈馬群島,他發現了很多原住民,他們是非常友善、非常和平的。他在他的日記裏寫到,他們非常地寬待他,會跟他分享他們所有的東西,而且從來不拒絕他的要求。他們沒有任何的武器,沒有罪犯,也沒有監獄。
有一天,哥倫布的船壞掉了,即將下沉,這些原住民就花了很多時間的功夫,來救船上的人跟貨物,但是他們連一個小東西都沒有偷。那哥倫布看到這些人這麼乖,他就馬上把他們的地佔領了,說這是西班牙擁有的。然後把這些人變成奴隸,就送他們到他的金礦裏面去挖金子。
那種狀況是非常殘忍、非常艱難的,所以在2年之內,就有一半的人死亡了,還有因為他們歐洲人帶去的一些疾病,這些原住民沒有免疫能力可以抵抗,這一半的人有125萬之多。另外,哥倫布把很多女孩子,甚至年齡只有9歲、10歲的女孩抓去,給男人當性奴。在金礦裏,如果他們沒有挖到足夠的金子的話,那些原住民的手就會被割掉。
其實,按照天主教的律法規定,是不准讓基督徒當奴隸的,所以哥倫布就決定不要給這些原住民受洗。然後,還做了很多非常殘忍的事情,也都被哥倫布的一位手下記錄下來了。這個人他叫德·拉斯卡塞斯,他看到這些殘忍的事情,他非常受不了,然後他就變成一個天主教的神父,就開始幫助這些原住民。
他也記錄哥倫布跟那些西班牙人所做的一些事情。比如說他們把人的鼻子跟耳朵割掉,把小孩子的腿割掉,並且互相炫耀說:誰可以用刀就把整個人剁成兩半……等等。他說:「在一天之內,他就看到這些軍人割了、砍頭了、強暴了3000個人。」
他記錄了這些野蠻的行為:「我所看到的,無論在哪一個世紀裏,也是從來沒有看到過的,這些都是違反人性的。當我在寫的時候,我的手都在發抖……。」在海地一個叫伊斯帕尼奧拉的島上,在50年以內,那裏的原住民全都死亡了。
所以,哥倫布如果是一個「英雄」的話,只是因為他把美洲的資訊帶到歐洲,讓歐洲人看到美洲是一個很好的地方,可以發展來作為殖民地。另外一個原因,是因為哥倫布是美洲第一個抓奴隸去販賣的人。
關於感恩節。在美國,感恩節都是吃火雞的日子。其實,原來是為了剛來美國的歐洲人,他們感恩他們平安過了海,然後原住民教他們怎麼樣種植穀物和釣魚,使他們沒有餓死,所以在1621年第一個感恩節的慶祝,大概根本沒有吃過火雞。
吃火雞的傳統是從1947年,在美國才開始大量地流行開來,這是因為有一個國家的火雞養殖機構,他們希望提倡吃火雞。本來這個野火雞是黑色或深色的,不太容易煮,後來他們就把這個火雞培育成為白色的,也比較容易煮。所以以前的人,可能每年平均只吃三磅火雞肉,而到了現在,大概平均每個人吃17磅火雞肉。
然後,火雞自身的體重也在不斷增加,本來野火雞大概才8~18磅重,而現在賣的火雞是28磅。我們的野火雞常常可以在後山看到牠們,牠們1小時可以飛55個miles(英里),就像車子在高速公路上開得那麼快。科學家們有研究:牠們講話可以有30種不同的聲音,牠們非常的聰明,也有感情,也彼此互相照顧。牠們能認識的環境可以達到1000英畝範圍,不會迷路。牠們很希望自由地生活,就像我們人類一樣。
但是,因為現在是跟感恩節有關係,所以每年會有4600萬隻火雞在感恩節這一天被殺來給人們吃。我們從這裏可以知道:火雞跟感恩節其實不是有歷史上的關係,而是因為大公司要賣火雞,所以造成大家有這種被誤導的想法。
最後講一些比較正面的。就是4年前,培德女中9年級的學生們知道:在非洲有一些很可憐的小孩子需要被抓去做軍人,然後逼他們在蘇丹去從事屠殺、強暴等殘忍的事情。所以這些學生她們馬上就開始募款,後來在這3年裏,就通過一個機構,以募款的方式來認養兩個女孩子,讓她們上學。
明年一月,這個機構他們會帶20個孤兒的孩子來美國,表演非洲的舞蹈、打鼓、音樂等,以此來提醒和教育所有的美國人,關注愛滋病以及這些孤兒的困難。因為他們要來三藩市,所以我們也請他們來萬佛城,跟我們的學生作交流活動。他們非常歡喜,因為可以來到一個佛教的寺廟,來學一點中文,以及學習到很多東西。阿彌陀佛!